耕地占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税率是多少)
耕地占用税采用什么税率
耕地占用税采用税率如下:
1、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此外,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2、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大致在每平方米平均税额5-50元之间。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耕地占用税的特点如下: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约束纳税人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课征目的,除具有资源占用税的属性外,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点;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耕地质量差别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悬殊的具体情况,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
综上所述,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耕地占用税的税率:(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元至10元(二)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元至8元三)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元至6.5元四)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元至5元。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此外,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的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四)人均耕地
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根据上述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规定了我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为20元,实行定额税率。达州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规定,以达市府函[2009]21号和达市府函[2009]49号文件批复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如下:
通川区
一类:西外镇、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朝阳办事处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8元;
二类:莲花湖管委会、复兴镇、北外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5元;
三类:罗江镇、蒲家镇、魏兴镇、双龙镇、东岳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2元;
四类:新村乡、磐石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18元。
达县
一类:南外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8元;
二类:亭子镇、麻柳镇、河市镇、石板镇、斌郎乡、石梯镇、石桥镇、管村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5元;
三类:大树镇、万家镇、大风乡、福善镇、檀木镇、赵家镇、马家乡、木子乡、渡市镇、木头乡、江阳乡、百节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2元;
四类:黄庭乡、南岳镇、黄都乡、景市镇、安仁乡、大滩乡、龙会乡、申家乡、金檀乡、大堰乡、赵固乡、九岭乡、桥湾乡、葫芦乡、碑庙镇、梓桐乡、堡子镇、江陵镇、东兴乡、碑高乡、幺塘乡、草兴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0元;
五类:双庙乡、平滩乡、金垭镇、陈家乡、罐子乡、五四乡、银铁乡、沿河乡、香隆乡、永进乡、洛车乡、道让乡、北山乡、金石乡、安云乡、青宁乡、虎让乡、米城乡、檬双乡、龙滩乡、花红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19元。
开江县
一类:新宁镇、普安镇、任市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4元;
二类:讲治镇、永兴镇、甘棠镇、长岭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2元;
三类:回龙镇、天师镇、广福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1元;
四类:长田乡、骑龙乡、新太乡、灵岩乡、梅家乡、沙坝场乡、宝石乡、靖安乡、新街乡、拔妙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18元。
万源市
一类:太平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1元;
二类:青花镇、茶垭乡、白沙镇、官渡镇、罗文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0元;
三类:花楼乡、长坝乡、旧院镇、草坝镇、河口镇、竹峪镇、大竹镇、黄钟镇、沙滩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19元;
四类:长石乡、白羊乡、铁矿乡、固军乡、井溪乡、曾家乡、大沙乡、石窝乡、永宁乡、虹桥乡、丝罗乡、皮窝乡、梨树乡、八台乡、石塘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18元;
五类:秦河乡、庙垭乡、鹰背乡、魏家乡、柳黄乡、玉带乡、新店乡、罐坝乡、石人乡、中坪乡、赵塘乡、堰塘乡、蜂桶乡、溪口乡、康乐乡、白果乡、钟亭乡、庙坡乡、庙子乡、紫溪乡、花萼乡、曹家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17元。
渠县
一类:渠江镇、渠南乡、天星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6元;
二类:临巴镇、土溪镇、三汇镇、涌兴镇、贵福镇、岩峰镇、静边镇、清溪场镇、有庆镇、琅琊镇、渠北乡、青龙乡、李渡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2元;
三类:卷硐乡、汇北乡、汇东乡、望溪乡、流溪乡、和乐乡、白兔乡、文崇镇、龙凤乡、双土乡、平安乡、鲜渡镇、板桥乡、鹤林乡、望江乡、巨光乡、丰乐乡、锡溪乡、报恩乡、河东乡、宝城镇、龙潭乡、中滩乡、汇南乡、三板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0元;
四类:东安乡、新市乡、定远乡、青神乡、万寿乡、安北乡、大义乡、义和乡、屏西乡、青丝乡、射洪乡、宋家乡、拱市乡、李馥乡、嘉禾乡、柏水乡、千佛乡、蔡和乡、水口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18元。
宣汉县
一类:东乡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7元;
二类:普光镇、南坝镇、胡家镇、土主乡、下八乡、双河镇、柳池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6元;
三类:君塘镇、清溪镇、天生镇、柏树镇、芭蕉镇、五宝镇、峰城镇、土黄镇、华景镇、樊哙镇、新华镇、黄金镇、毛坝镇、大成镇、明月乡、红岭乡、三河乡、黄石乡、七里乡、凉风乡、上峡乡、塔河乡、桃花乡、漆碑乡、厂溪乡、花池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0元;
四类:东林乡、石铁乡、庆云乡、天台乡、茶河乡、白马乡、马渡乡、隘口乡、龙泉乡、红峰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16元;
五类:庙安乡、天宝乡、老君乡、观山乡、南坪乡、凤林乡、三墩乡、漆树乡、渡口乡、凤鸣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14元。
大竹县
一类:竹阳镇、东柳乡、竹北乡、城西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5元;
二类:柏林镇、莲印乡、庙坝镇、朝阳乡、清水镇、乌木镇、牌坊乡、杨家镇、清河镇、高穴镇、黄家乡、月华乡、石河镇、团坝镇、双拱镇、川主乡、妈妈镇、欧家镇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3元;
三类:蒲包乡、中和乡、石桥铺镇、周家镇、童家乡、高明乡、八渡乡、中华乡、石子镇、观音镇、文星镇、李家乡、二郎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 0元;
四类:人和乡、张家乡、新生乡、四合乡、安吉乡、姚市乡、黄滩乡、金鸡乡、永胜乡、双溪乡、天城乡、柏家乡、白坝乡、杨通乡、神合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适用税额18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提高部分最高不得超过《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 50%。
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声明:本文由"麦兜兜"发布,不代表"叁陆信息"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360eip.com/soc/158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