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额怎么算,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如何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增值税是价外税,价税合计(含税价)=价款(不含税价)+增值税
2、增值税税额=价款(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
3、价税合计(含税价)=价款+价款×增值税税率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税率)
下面,我们举个例子说明下增值税13%税率计算公式:
例如:已知含税价100,税率13%,税额计算为:
税额=价税合计÷(1+税率)×税率=100÷(1+13%)×13%=11.50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1、依据不含税收入与适用税率,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额=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如果10000元收入为不含税收入,那么税额为:增值税额=10000乘以13%=1300元
2、依据含税收入与适用税率,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额=含税收入除以(1+适用税率)乘以适用税率;如果10000元收入为含税收入,那么税额为:增值税额=10000÷(1+13%)乘以13%=1150.44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销项税额是销售方根据纳税期内的销售额计算出来的,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按规定自行计算出来的,计算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与销售有因果连带关系的价外收费都应看作是含税销售额,即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所谓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优质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格构成公式:价格=成本+利润+税金(价内税)
价内税: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如消费税、资源税等。
价外税:税金不属于价格组成部分,如增值税。
数额确定
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计算
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具体的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销项圆液税额是销售方根据纳税期内的销售额计算出来的,并清腔睁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例如:某钢铁公司向某机械公司出售一批钢材,出厂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6%,
该钢铁公司应当向机械答岁公司收取的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1000万元×16%=160万元。
此外,因为在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中,销售额包括不含税和含税两种,所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2、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扩展资料
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具体的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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