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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有)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有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如下:

记账凭证的名称;记账凭证的日期;账凭证的编号;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事项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记账标记;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制证、审核、记账、会计主管等有关人员的签章,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用来确定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而填制的,作为登记账簿直接依据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填制单位的名称、凭证的名称和编号、填制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及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和有关人员签章等。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用来确定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而填制的,作为登记账簿直接依据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填制单位的名称、凭证的名称和编号、填制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及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和有关人员签章等。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E)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及填制单位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扩展资料:

编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3、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4、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5、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6、记账凭证上,必须有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

对于发生的收款和付款业务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办理的原则,出纳人员要在有关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上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对已办妥的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出纳要当即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或漏收漏付发生。

7、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二、注意事项:

1、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所附原始凭证自然张数为准。

2、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编号或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3、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4、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5、记账凭证填制完成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三、收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日期填写的是编制本凭证的日期;

右上角填写编制收款凭证的顺序号;“摘要”填写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贷方科目”填写与收入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

“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事项重记或漏记;“金额”是指该项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额;

该凭证右边“附件XX张”是指本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最下边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四、付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付款凭证的编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左上角由“借方科目”换为“贷方科目”,凭证中间的“贷方科目”换为“借方科目”。

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为避免重复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

五、转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转账凭证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及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其他项目的填列与收、付款凭证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填制单位的名称;记账凭证的名称;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经济业务内容的摘要;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和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会计主管、制证、审核、记账等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的介绍

记账凭证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亦称分录凭证,又称记账凭单。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其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整理,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

审核是否按已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录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等;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是否与记账凭证所列附件张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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