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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企业合并损益等。

营业外收入也指会计科目中的“营业外收入”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并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区别

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区别如下:

1、特点不同。其他业务收入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营业外收入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核算内容不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内容包括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企业合并损益。

企业应付账款转营业外收入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应付账款转营业外收入的条件如下:

1、如果债权人是自然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的;

2、如果债权人是法人的,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

3、账龄超过3年的应付账款。在企业获取款项确实无法支付的相关证据后,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例如,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回调入职工欠款、罚款净收入等等。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

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1、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

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3、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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