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工商?金华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若干意见
浙江金华有什么大学
浙江金华大学有:浙江师范大学,金华理工学院,金华教育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广播电视大学,金华贸易经济学校,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等。
1、浙江师范大学,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
2、金华理工学院为四年制普通应用型本科院校,位于金义新区羊尖山地块。规划占地面积600亩,总建筑面积约29.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行政中心、图书馆、宿舍、会堂、国际交流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计划总投资约27.8亿元,由市社发集团作为校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Jinhua Polytechnic),位于浙江省金华市,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金华市属地方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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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若干意见
为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实现转型升级,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提升发展,现就我市“个转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百姓富裕、浙中崛起”总目标和“稳中求进、赶超发展”总基调,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集群、促进民营经济提升发展为宗旨,加速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和结构优化,为实现我市赶超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规划一批、引导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符合企业条件、有升级需求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三、扶持政策
方便准入。
1.工商部门允许拟转企的个体工商户依法继续使用原名称中的字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企业设立登记手续可在同一窗口合并办理;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发生变化的,原有效的住所证明、审批许可文件可以沿用;原个体工商户与转企的设立登记档案合并归档,保持主体档案延续性;工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的同时一并核发《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证明》,为企业申请政策优惠和办理其他手续提供方便。
2.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转型企业前3年年检时免交审计报告。
3.“个转企”涉及的审批事项和过户手续,有关部门原则上要采取变更程序办理,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税费减免。
4.“个转企”后属小型微利企业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2015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个转企”后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规定加计扣除。
6.对确有困难的“个转企”企业,经地税部门审核后可给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期纳税有困难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延期缴纳税款。
7.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如果投资主体不变的,免征契税。
8.转为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3年内免征、第4-5年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9.2014年底前免征相关注册登记费、年检费和各类工本费。
社保扶持。
10.由“个转企”企业提出申请,从转企当年起,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可实行3年缓进期。转企之日起3年内维持原状,第4年按全市规定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参保缴费。原按企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后仍按原规定比例执行。
财政奖励。
11.以转型前上一年度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实缴税金为基数,对实缴税金地方财政实得部分新增超过1万元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企业当年上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地方财政实得部分3年内按80%给予奖励。
金融支持。
12.金融机构要创新信用模式和抵押担保方式,加大对“个转企”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提供外汇、保险、租赁和结算等综合配套服务。根据“个转企”企业实际,改进信贷业务运作流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
人民银行在信贷调控中对“个转企”给予定向支持,将金融机构支持“个转企”企业列为小企业信贷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个转企”名单编发信用代码,及时录入企业信贷征信系统。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个转企”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三年计划,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对比优势以及政府扶持政策,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宣传总结“个转企”的先进典型经验,发挥示范效应,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信心和决心。
加强部门协作。工商部门要优化服务,设立提供转型升级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的绿色通道;地税、国税部门要依法征收税费,营造公平税负环境;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社保等方面赋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等的市场主体待遇;公安、环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文化等前置审批部门要简化相关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优先审核发证;建设、国土部门要做好有关涉及产权变更登记的服务;行政服务中心要协调各窗口为“个转企”工作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本意见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12年1月1日后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享受本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本意见执行期间,中央、省或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更优惠“个转企”政策的,执行其相关政策。
金华有哪些大学
位于金华的大学有: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大学。
拓展资料——浙江师范大学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建有浙江省唯一的教育学一级学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
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对口支援衢州学院,与金华市共建金华理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Xingzhi College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1999年8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并于2004年11月被教育部确认的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2014年5月15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至兰溪市,由浙江师范大学和兰溪市合作举办。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科竞赛状态数据位列全省独立学院第一,2013-2017年学院毕业生母校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列全省独立学院第一。
截至2018年7月,学院有师大校区和兰溪校区2个校区,师大校区位于浙江师范大学西区,位于婺城区;兰溪校区距师大校区20公里,占地800亩。学校建有7个教学单位,开设41个本科专业,有专兼职教师460余人,在校生7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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