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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率是多少?房产税的税率是多少

房产税税率一般是多少

1、市政府明确将于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版税率为0.5%-1.2%,适用税率暂定为0.6%,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余值计算缴纳。

2、房产税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3、房地产税征收与其他税种类似,也将有“免征”部分,即个人或家庭在“免征面积”以内住房,则可不缴纳房地产税。同时,由于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免征面积”也将根据地方住房情况针对性划定。

房产税的税率是多少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以房屋为主,向产权人征收。征收标准有两种,一种是计价征收计算公式为房产原值乘以(1-10%到30%)乘以(1、2%的税率。第二种是房产出租要征收的计算公式是房产租金收入乘以(12%的税率。

      目前,我国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房产税,而仅仅是选择了几个城市作为试点。今天,我就以重庆市为例,为大家介绍了一些房产税税率的内容,同时代理的还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税的征收税率是多少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二)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三)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三、缴纳房产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计算方法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当事人在缴纳房产税的时候,也是有一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我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中国房产税率是多少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第一阶段: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二阶段: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目前上海和重庆试行了房产税的改革。

上海

据介绍,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

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还介绍,试点过程中应税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已超过免税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而如果已有住房的人均面积已超过免税标准,则新购住房的全部面积,均按规定缴纳房产税。[1]

重庆

重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

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采取分步实施,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包括:

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说,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

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

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参考: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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