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法 因素法和项目法怎么区别
因素法是什么
因素法即“因素分析法”,又称为“经验分析法”,是指一种定性的分析方法,是利用统计指数体系分析现象总变动中,各个因素影响程度的一种统计分析方法,包括了连环替代法、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等。该方法主要指根据价值工程对象选择应考虑的各种因素,凭借分析人员的知识和经验集体研究确定选择对象。
因素法的介绍
因素分析法是利用统计指数体系分析现象总变动中各个因素影响程度的一种统计分析方法,包括连环替代法、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等。
因素法简单易行,要求价值工程人员对产品熟悉,经验丰富,在研究对象彼此相差较大或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比较适用,缺点是无定量分析、主观影响大。
使用因素法能够使研究者把一组反映事物性质、状态、特点等的变量简化为少数几个能够反映出事物内在联系的、固有的、决定事物本质特征的因素。
因素法和项目法怎么区别
因素法分配的资金,是指选取基础资源(自然禀赋、环境区位、经济水平、受益人数、保护及治理需求等)、工作任务量和绩效考核等因素,按照442的权重进行测算,同时结合环境状况及项目储备情况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海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资金,选取基础资源(自然禀赋、环境区位、经济水平、受益人数、保护及治理需求等)、工作任务量和绩效考核等因素,按照4:4:2的权重进行测算,同时结合环境状况及项目储备情况进行分配。
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后,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相应任务清单。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安排项目,并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第八条采用项目法分配的资金,由省生态环境厅对应从中央或省级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或通过公开择优确定具体项目。
从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中择优确定的项目,由所在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任务、保障机制以及分年度资金预算等,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出申请。通过公开择优确定具体项目的资金,由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范围、要求等具体事项。项目所在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任务、保障机制以及分年度资金预算等,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出申请。
因素法的基本内容
所谓因素法是指以农用地自身的自然因素及土地生产力水平和经营因素为主,通过各分等单元有关参数的计算,确定农用地的等别。
因素法分等所涉及的有关资料如土壤、地形、耕地产量、生产成本等容易获得,计算程序简便,方法容易掌握,是农用地分等中通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1)因素法所采用的农用地分等参数,包括气候(光温)生产潜力指数等,采用国家提供的数据。
(2)农用地分等所采用的其他参数,包括基准作物、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农用地分等因素分值和权重值、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等,采用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确定的参数。
(3)农用地分等单元划分、各单元自然质量分值及农用地指数计算、农用地等别图编绘及技术报告编制等由各分等开展单位按省《技术方案》的要求自行组织完成。
(4)采用因素法通常需要确定分等单元和分等因子,划分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编制“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国土资源大调查专用)规定的公式计算农用地分等指数,最后确定各分等单元的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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