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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计算公式(稿酬所得怎么计算)

个人稿酬的计算

1.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因此,稿酬所得项目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一次收入在4 000元及其以下的:

应交个人所得税=(稿酬收入- 800)* 20%*(1- 30%)=(稿酬收入- 800)* 14%

2.一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交个人所得税=稿酬收入*(1- 20%)* 20%*(1- 30%)=稿酬收入* 11.2%

稿酬所得怎么计算

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1.20%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规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为,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本办法。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正面回答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二、分析

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三、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1、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3、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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