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权的四种主要类型)
债和债权的区别
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两者的区别如下: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2、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4、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债权 是什么意思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物权相比较,债权具有下列特征:
(1)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有物。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3)债权无追及力,而物权有追及力。债权可因发生根据不同分为因合同发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权、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以及因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等;因债权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因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因债履行选择性可分4简单债权和选择债权。
扩展资料: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参考资料:债权--百度百科
债权的四种主要类型
债权的四种主要类型为合同债权、法定债权、担保债权、优先债权。
1.合同债权
合同债权是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当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时,债务人承诺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合同债权通常涉及各种交易和协议,如贷款协议、租约和销售合同。
根据合同的约定,债务人有责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付款、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义务,而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履行其义务。在合同债权中,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2.法定债权
法定债权是由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债权。这些债权不依赖于合同,而是根据法律对特定情况下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常见的法定债权包括工资支付、税收和侵权索赔等。
在劳动法中规定了雇员有权按时获得工资,如果雇主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则雇员可以依据法律寻求补偿。另外,纳税人有义务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而政府机构有权利追讨欠税。
3.担保债权
担保债权是指债权人获得债务人财产作为担保以保护其债权的形式。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时,担保物可以用于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常见的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在抵押中,债务人将其财产(如房屋或车辆)提供给债权人作为担保;质押则是将财产(如股票或珠宝)作为担保;而保证是第三方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担保。担保债权有助于增加债权人的信心,减少风险,并提供一种保护机制,以确保债务人遵守其还款义务。
4.优先债权
优先债权是在清偿债务时享有较高优先权的债权。在破产或清算情况下,债权人按照优先顺序获取偿还款项。例如,持有担保债权或员工工资债权的债权人通常在其他债权人之前得到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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