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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外企收购中国的企业

内资企业并购外资企业怎么操作

内资企业并购外资,严格意义上称为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2006年6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外资并购内资的过程及提供的资料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然而,理论等同于实践,实际办理过程中与法律规定还是许多不同。近几年,我们代表办理了多起外资并购内资的案例.

一、相关概念:股权并购: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或“内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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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并购: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资产,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2.股权换购:这是指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收购,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的股权,或者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的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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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回购:是指特殊目的公司的返程收购,中国境内公司或自然人为实现其实际拥有或制的境内公司的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的控制的境外公司,其股东以其所持公司的股权或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境内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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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申明:本文的操作指南仅针对股权并购而言,不涉及资产并购、股权换购及股回购。

二、尽职调查

1、在对内资企业进行并购前,需要对被并购的对象即内资企业进行尽职调研,调研内比较广泛,涉及公司的成立、变更、组织机构、重大合同、知识产权、财务、税收、劳动人事等多项内容,一般说来,关于业务内容方面由并购方自己把握,律师仅就其他内容进行

调研。

2、关键点:正式进场调研之前,需要:(1)对内资企业的经营业务、竞争对手情况、场环境、相关法律环境做适当的了解,这样调研才有能有的放矢,抓住要害,从而节约调研时间。(2)与并购方多沟通,因为并购方本身就是行业的专家,他们往往可以给律师提供很多有益的建议。

3、在尽职调研的基础上,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三、沟通与谈判

1、每次沟通与谈判,律师都尽可能要参与,以便详细了解整个进展情况;

2、每次沟通与谈判,律师都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之后整理好,当天就发给当事人;

3、对于在沟通与谈判过程中各方已经达成的意向,在会议结束后十分钟左右作好《备忘录》,让各方签字。根据我们的经验,各方已经签字认可的备忘录,各方均不会反悔,同时备忘录中应对下次会

4、

议召开的时间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作出说明,以及给政府的书面报告和对外宣传的口径,以免与内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第三方的不必要的担心。

四、框架性协议:

在各方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律师要起草好关于并购的框架性协议,框架性协议至少要包含下述内容:

1、各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等

2、并购的性质、法律形式和达到的效果

3、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4、内资企业的资产情况

5、内资企业的负债情况

6、内资企业的股权情况

7、并购方并购条件(在满足什么条件下才行使并购权)

8、被并购方(内资企业)条件(在满足什么条件下才出售股份)

9、股权转让的价格

10、并购涉及的所有资本、债务的总金额

11、并购方支付转让费的资金来源、性质、方式和支付期限

12、被并购方的债权、债务及各类合同的处理方式

13、优先股、期股和期权的处理

14、不竞争

15、对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公司的著作权及邻接权、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商号等的处理。无形资产的归属可以通过转让、许可使用、共有等方式进行明确

16、被并购方方人员的安臵及福利待遇

17、并购后的经营管理的改造方案和劳动人事管理方案

18、免责条款

19、税务安排

20、违约责任

21、生效条件

22、附件

23、合同保留条款和操作意见:协议里应做出约定:如果尽职调查的结果与事实不符,目标公司未提供详细的信息披露,或者预计并购的当时、当地的法律、政策、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并购方可以:调整收购价格、放弃(解除)合同、寻求赔偿等

五、起草正式并购的法律文件

1、核心文件是《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章程》。

2、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提交给审批机关的并购协议要尽可能简单明了,不要用过于高深莫测的法律语言,审批机关的担当者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晦涩的法律语言看起来高深莫测,很能体现律师的水平,但是对于办理并购来说并非好事情,它加大了审批的难度。

3、要善于使作补充协议和附件,使审批人员看起来明了。

4、上海的审批机关要求公司《章程》中要有监事或监事会的条款、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条款,否则肯定会退回补充修改。而河南、山东等地对此项并无特别的要求。

六、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述资料,提交并购申请

1、申请书写清楚原公司(内资企业)基本情况,原股东及其分别持有的比例,分别转让多少股份,并把转让后公司的基本情况写清楚。

2、营业执照副本

3、股东会决议老股东同意转让股份给新股东

4、新老章程老章程得到工商局去调一下并敲一下工商局的档案查询章,新章程需写清楚新股东的出资期限,出资期限必须符合外方出资期限的规定。

5、合同(有二个以上外方共同并购或中方保留部分股份的情况下需要)

6、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接收股权转让款的开户行最好选择有做外资并购内资股权转让款经验的银行,不然结汇的时候会很烦

7、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一般需时5个工作日,所以审计报告要提前做,以防耽误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

8、资产评估报告这个与7项是一起做,在目前阶段国家对外资流入加强监管的环境下,尽量将评估资产额与股权转让价款数额基本做成一致。因为资产评估额过高有贱卖嫌疑,做得过低又有故意做高股权转让价款,有热钱流入嫌疑。

外资并购会导致什么,外资并购的影响

法律分析:外资并购的影响:1、容易造成跨国公司的垄断和限制性竞争;2、抑制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3、国有资产和民族品牌流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法律依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外企收购中国的企业

中国目前最大的危险是外资正不断吞并(并购)中国企业,这不仅严重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而且将严重削弱共产党的实权,过去中央很多好的政策无法真正落实到地方或者阻力重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是因为外国收购并控制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国有企业和民族产业!这等于捆绑住了国家的手脚,后患无穷!而且国企被外国并购重组必将架空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想想过去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反常事情就明白了。在将来,我国坦克的零部件由外国控制的中国企业提供,在战场上会莫名其妙地出故障;飞机发动机由外国提供,在战场上会莫名其妙地熄火(我国武装直升机的发动机居然由美国提供);美国凯雷并购徐工,中国重型装备由美国参与制造,到时候就不仅是炮弹里掺沙子的问题了......另外在将来,难道让我们的下一代吃的食品由外国提供、喝的饮料由外国提供、治病的药品由外国提供、脸上擦的化妆品由外国提供......一旦外国看中国的某项政策不顺眼,就会“不慎”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药品安全事故......

我国企业竟然向外国同业竞争者融资,这岂不等于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了竞争者的手中,任人宰割吗?大家请想一想,当代大学生读了多年书,最后只能争着给洋人打工,争的是头破血流,最后洋人的企业还挑三拣四的不要你呢!我们的民族工业最后都落在外国人的手中,我们中国人还有什么好日子过吗?

还有以下这些令人心痛的事实:

▲英国联合利华“租借”中华牙膏:

中华牙膏是中国最早、最具知名度的牙膏品牌之一。1994年初,英国联合利华公司取得了上海牙膏厂的控股权,并采用品牌租赁的方式经营“中华”牙膏。随后,中华牙膏的销量一直未能增长,如今,中华牙膏在市场上的份额已少得可怜。

▲法国达能收购乐百氏:

位于广东中山的乐百氏曾是中国饮料工业十强企业之一,中国最著名的饮料品牌,其“乐百氏”奶曾连续六年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2000年3月,法国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此后几年,这个曾经与娃哈哈一起争雄的著名饮料生产商一蹶不振。

▲德国美洁时收购活力28:

原为湖北沙市日化公司所有,曾是中国家喻户晓的日化品牌。1996年,沙市日化与德国美洁时公司合资,“活力28”品牌由合资公司使用。现在,“活力28”这个知名品牌已经难觅其踪。

▲法国欧莱雅收购小护士:

小护士创立于1992年,曾是中国市场三大护肤品牌之一。2003年12月,法国欧莱雅集团全资收购了小护士,随后该品牌被雪藏。5年后的今天,小护士在市场上已几乎销声匿迹。

▲百事可乐收购天府可乐:

天府可乐诞生于重庆,曾经的国宴饮品,曾以高达75%的市场份额风靡全国。1994年,天府可乐以区区3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贱卖给了百事可乐。几年后,“天府可乐”品牌便被雪藏,现在早已在市场上消失。

▲美国庄臣收购美加净:

原为上海家化集团旗下知名品牌,一度占有国内日化市场近20%的份额。1990年,上海家化与美国庄臣公司合资成立了露美庄臣有限公司,美加净品牌由庄臣全面管理。随后“美加净”商标被搁置,销量一落千丈。上海家化于1995年出巨资购回了美加净商标,但已经错过了发展的宝贵时机。

▲美国吉列收购南孚电池:

曾占有国内电池市场的半壁江山。自1999年起,南孚先后引入摩根士丹利等战略投资者,后股权被数次转让,2003年,美国吉列取得南孚72%的股权。吉列曾是南孚主要的竞争对手,其“金霸王”电池进入中国市场10年,始终敌不过南孚。而南孚被吉列控制后即退出海外市场,一半生产能力被闲置。

▲美国强生收购大宝:

大宝化妆品公司成立于1999年,其“大宝”品牌一度在国内化妆品品牌中销量第一。2007年初,大宝开始挂牌出售,雅芳、强生、联合利华等国际知名企业纷纷介入。2008年7月,大宝成为美国强生的全资子公司。近几年,大宝业绩逐年下滑。

▲美国凯雷并购徐工:

江苏徐工集团是中国工程机械的行业排头企业,其“徐工”商标是行业内首个“中国驰名商标”。2005年,美国凯雷投资集团意欲洽购徐工;2006年,就在凯雷收购徐工机械等待管理层审批的关口,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在自己的博客内发起了对此项收购的反对战。面对压力,凯雷方面逐步把收购份额由85%下降到50%,后来又将为45%。既便如此,该收购还是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僵着之中。至2008年7月,双方有效期三年的认购协议到期,该案不了了之。

▲法国赛博收购苏泊尔:

苏泊尔是一家位于浙江台州的家族企业,中国炊具行业最知名的品牌之一,占国内压力锅市场40%的份额。2006年,世界小家电头号品牌法国赛博宣布欲控股苏泊尔,引发了炊具行业的激烈抵制。2007年初,此并购案获商务部批准,当年12月,法国赛博集团以3.27亿欧元的价格获得苏泊尔52.74%的股权。

像乐百士、小护士、活力28这些原本耳熟能详的国产品牌,在被外资并购后全军覆没,都悄然消失于市场。还有美加净,在上海家化从美国庄臣手里买回来之前,已被雪藏10年。目前中国日常用品的国内品牌几乎已经全军覆没。另外大家都认为青岛啤酒是中国的著名品牌,但是大家还认为青岛啤酒还是中国企业吗?告诉大家一个数字,青岛国资局控股仅仅30%,但是第二大股东是谁呢?来自美国的安海斯——布希公司控股27%,只要它再多买4%的H股,中国的青岛啤酒就会在一夜之间变成外资企业!

我国为什么非要将原本属于中国的企业卖给外国?我国连神舟飞船这样的高技术装备都能研制成功,难道还经营不好那些民族产业吗?!更何况那些民族品牌曾经拥有辉煌的业绩,但被卖给外国后一蹶不振销声匿迹,作为中国的炎黄子孙难道不觉得痛心吗?!

我国反垄断法第27条虽然规定了商务部在审查的时候必须考虑六个因素,但是却没有量化的具体标准,导致很多人几乎不可能根据这些标准来预测外国是否会吞并中国企业。最终一个个民族品牌悲壮的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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