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丑闻?安然丑闻是什么
安然事件的启示是什么
自2000年安然事件发生,已经时隔四年,重新审视以安然事件为代表的美国财务舞弊案件风波,以及由此引起的美国相关体制、制度的重大改变和影响,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美国企业制度及其治理、资本市场、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制度以及相关法律制度,这对于我国资本市场建设,以及企业制度与治理机制、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安然事件的发生与发展
(一)事件的由来
安然曾经是叱咤风云的“能源帝国”,2000年总收入高达1000亿美元,名列《财富》杂志“美国500强”中的第七。2001年10月16日,安然公司公布该年度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宣布公司亏损总计达6.18亿美元,引起投资者、媒体和管理层的广泛关注,从此,拉开了安然事件的序幕。2001年12月2日,安然公司正式向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破产清单所列资产达498亿美元,成为当时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企业。2002年1月15日,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布,将安然公司股票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成分股中除名,并停止安然股票的相关交易。至此,安然大厦完全崩溃。短短两个月,能源巨擎轰然倒地,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安达信公司作为安然公司多年的审计师,在为安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还为其提供了大量非审计服务,非审计服务的收费也高于审计服务收费。正因为如此,人们对于安达信未能及时发现安然公司的舞弊行为表示疑问。
而2002年1月10日,安达信公开承认销毁了与安然审计有关的档案,这就更加证实了人们的疑问。很快,安然公司丑闻转化为审计丑闻。2002年10月16日,休斯顿联邦地区法院对安达信妨碍司法调查作出判决,罚款50万美元,并禁止它在5年内从事业务。
但是事情的变化令人难以置信,2005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3年前对安达信公司所作的有罪判决。负责审理此案的全体法官一致认为,原陪审团作出的庭审说明太过含糊,当年对安达信“妨碍司法公正”的裁决是不恰当的。然而,这一裁定对因安达信倒塌而深受打击的28000名员工来说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
(二)萨班斯法案的出台
美国相继爆出的造假事件,严重挫伤了美国经济恢复的元气,重创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信心,引起美国政府和国会的高度重视。美国社会各界强烈呼吁美国政府拿出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公司造假行为。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即萨班斯法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法案有两处最为引人注目:
一是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与责任。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明确公司管理层责任(如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估等),要求管理层及时评估内部控制、进行财务报告,尤其是对股东所承担的受托责任。同时,加大对公司管理层及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
二是强化审计师的独立性及监督。法案要求:建立一个独立机构来监督上市公司审计、审计师定期轮换、全面修订会计准则、制订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标准并独立负责审计师的提名、对审计师提供咨询服务进行限制等。
二、对安然事件的反思
(一)对萨班斯法案的评价
1.对法案本身的评价。
(1)凸现了政治诉求,缺乏必要的论证和理性支持
从安然公司申请破产保护到萨班斯法案正式生效,其间经历了短短7个月的法案制订过程。萨班斯法案的匆忙出台,打上了深刻的政治烙印,是美国特定政治制度的产物,其中拼凑痕迹明显。
2005年7月5日,颇有影响的美国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副大法官利奥?斯特林(Leo Strine)在一场演讲中,对萨班斯法案发起了猛烈抨击,他指出:安然和世通丑闻后,此前阻止各项措施的联邦立法者开始支持迅速采取行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高级专员也承认,如果单纯是安然事件,而没有后来的世通事件,不足以产生萨班斯法案和PCAOB。
(2)内在逻辑混乱,内容存在重复、冲突现象
法案本身的内在逻辑混乱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该法案是若干个法案拼接与综合的产物,其内容与表述上存在重复。比如,第8、9章来自原来参议院应对安然事件的一份立法草案,第11章来自原来众议院一份立法草案,同时,还吸收了参议员Dodd提交的有关重建投资者对会计行业信任的法案的部分内容。再如,有关公司高管和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部分,分别散见于第8、9和11章。其次,个别地方出现内部不一致,也有些规定之间互相冲突。如,关于公司高管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的责任,在相关条款中表述不一致。
大法官利奥?斯特林形容萨班斯法案像一锅“古怪的杂烩”,把合情合理的想法与“谈及令人怀疑的价值观的偏狭条文”混杂在一起。他还警告联邦立法者“守好本分”,把公司法留给各州自己去处理。
2.对法案执行效果的评价。
萨班斯法案制定者宣称,这是自罗斯福“新政”以来美国市场和商业领域的最大变革。萨班斯法案执行两年来,美国社会各界对法案的效果褒贬参半。
一种是赞美的声音,认为,法案对于加强美国公司治理,强化投资者信心意义重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2005年5月15日,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毕业典礼上致辞时表示,2002年发布的《萨班斯法案》特别强化了这样一个原则,即公司管理人员应代表股东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他为该法案颁布之迅捷、运行之良好感到惊喜。
而另一种批评的声音不断,认为,萨班斯法案是一部相当有缺陷的法律,自安然丑闻以来,与萨班斯法案相关的执行成本过于高昂,而监管机构和检察官则有监管过度的嫌疑。
2005年3月美国《新闻周刊》报道,尽管美元持续下滑造成海外对美国公司投资减少等一系列问题,但仍不及萨班斯法案带来的问题棘手。美国CFO执行委员会的报告更是明确地指出,由于执行法案404条款,未来三年中将阻碍创造的工作岗位超过30万个,并将导致GDP增长速度放慢近0.5%。
根据萨班斯法案第404条款,上市公司应当每年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对公司的内部治理提出了严苛的要求,这一条款给上市公司带来了巨大的遵循成本,包括上市费用、内部培训费用、外部交易成本、审计费用和各类咨询费用,还有法律费用和董事费用的增加。评论认为,由于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严苛规定使一些上市公司甚至产生了退市的打算,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美国国内的上市公司,尤其是很多在中小上市公司,对遵守萨班斯法案治理规定的成本和进入资本市场的好处进行权衡后,选择了退出资本市场。根据沃顿商学院的统计数字,1999年美国股市中的退市公司仅有30家,2004年升至135家。而Foley&Lardner律师事务所2004年5月公布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在超过100家接受调查的上市公司中,约有20%的公司因法规负担加重而考虑退市。
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因不堪萨班斯法案带来的高额遵循成本,选择了退出美国的资本市场,而新近打算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也大大减少了。根据纳斯达克的统计数据,该市场2004年总计有13家外国公司上市,但主动退市的外国公司却达到了11家。在纽约证交所,2004年有8家外国公司上市,仅是2003年的半数,却有2家公司主动退市。
时至今日,美国各界对于404条款的各种讨论仍在继续,但对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强化带来的正面效应开始为有关方面所认可。
(二)美国的公司治理问题
安然事件发生后,美国社会对企业制度作了反思,意识到公司治理问题,是导致公司舞弊的根本原因。以下制度安排存在的缺陷,才是导致安然事件等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所在。
1.股票期权制激励了造假动机。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乃至员工发放公司股票期权,被认为是美国公司治理中十分成功的激励机制。但是,安然和环球电讯等破产事件使股票期权成为了公司陋习和治理混乱的象征。股票期权使一些公司的管理者在几年内成为亿万富翁,也鼓励一些人不顾一切地炒作股市,把公司变成个人的“摇钱树”。为了从公司股票的升值上获利,一些公司的管理者运用包括财务造假在内各种方法,制造“题材”,创造利润,抬高股价,忽视公司的长远发展,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独立董事形同虚设。为了防止公司高级管理层利用股权分散滥用“代理人”职权,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美国十分注重独立董事制度。但安然公司的独立董事却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该公司17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达15名,审计委员会7名委员也都是独立董事,而且这些独立董事都是政界、学界、商界的知名人士。既使有这些德高望重的独立董事,也未能为安然公司的股东把好监督关。目前,这些独立董事不仅备受责难,而且遭到了公司投资者的起诉。
3.审计委员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早在1978年就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但是,安然事件充分暴露出美国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4.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存在缺陷。上述种种问题表明,美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也不是完美无缺的,特别是公司高管部门及高管人员有疏于舞弊控制责任的问题。
安然事件后,萨班斯法案第404条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每年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萨班斯法案第406条要求公司作为证券发行者应向SEC汇报,披露其是否采用了专门针对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道德准则,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随后,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ASB)发布了独立审计准则(SAS)第99号——财务舞弊审计,SAS第99号反复重申先前准则的主旨,即公司的道德行为是以公司纲领和高层管理部门的价值观为基础的。事实上,美国各方对于内部控制的讨论由来已久,也付出了巨大努力。1992年美国COSO[1]项目委员会组织研究推出了第一份企业内部控制框架报告。提出了由“三个目标”和“五个要素”组成的内部控制框架,成为迄今为止最为权威的内部控制概念。COSO认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当局以及其他员工为达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等三个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该报告认为,“诚信必须与道德价值共存,必须由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起,并将其渗透到整个组织中去”。美国公认审计准则(GAAS)要求,审计师在评估虚假和不正当行为风险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公司环境。内部控制系统“离不开负责设计、管理和控制内部控制系统的人员的诚信和道德价值”。
2004年9月,在该COSO的推动下,由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执笔完成的企业风险管理一整套内部控制规范正式公布。具体包括企业内部控制框架执行纲要、应用技术以及空白评价工具。该项目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美国会计学会、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协会、财务经理人协会负责监督。有关方面对这套规范的评价是积极的,但将这一套规则付诸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
(三)美国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问题
安然宣布破产后的第三天,前“五大”立即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安然的问题是现行财务报告制度本身存在局限性所致,这一声明所指出的财务报告制度的缺陷引起了空前的共鸣。安然事件后,围绕着美国会计准则及其制定机制的思考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由民间机构还是政府制定。
在安然事件引发的会计准则大讨论中,不少人提出:会计准则对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此重要,将此重任完全交给不对国会负责的民间机构承担是否合适,国会或政府机构是否应当在会计准则制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承认,过去过于依赖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工作,未能充分履行确保会计准则符合联邦证券法所确立目标的相关责任,今后将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如扩大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资金来源,减少对会计职业捐款资金的依赖,以及更多地参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工作议程等。
同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会计准则制定权仍应交由民间机构,因为民间机构制定准则相对于政府制定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如灵活性、及时性、研究资源丰富、较少受到政治压力的影响等。
2.会计准则的制定导向:规则基础还是原则基础。
安然事件引发的另一个会计准则问题就是:会计准则应当是以具体规则为基础,还是以基本原则为基础?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及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选择的是以基本原则为基础的准则制定方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大卫·特维迪(David Tweedie)2002年2月在美国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对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对比评价,很具有代表性。他指出,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之所以选择规则基础的制定方法,完全是环境使然:公司需要详细的规则,以减少交易设计的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需要详细的规则,以减少与客户的纷争并在诉讼中自我保护;证券监管部门需要详细的规则,以便于监督实施。但他同时指出,详细的规则往往被别有用心的公司和个人通过精心策划的“业务安排”与“交易设计”绕过规则的束缚。此外,规则基础模式可能诱使公司和注册会计师过分关注会计准则的细节规定,而忽略对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的判断。因此,原则为基础的模式有助于培育一种以专业判断取代机械套用准则的氛围。
萨班斯法案要求证券交易委员会就美国的会计准则采用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进行研究。2003年7月,证券交易委员会发表研究报告《对美国财务报告采用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体系的研究》,其中首次提出了“目标导向”的概念,并就包括概念框架、准则制定机构、国际趋同、公认会计准则的层次等在内的准则制定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作为回应,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4年7月发表本报告。从总体上,这个报告基本接受了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建议。
(四)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问题
安然事件以前,美国所谓的民间自律管理体制为全世界所推崇,安然事件后,这一体制却遭到多方面的置疑,并得到法律调整。事实上,其体制历来就是法律规范最多、涉及部门、机构、团体最多的复杂体制。
1.安然事件前的体系。
安然事件前的行业管理涉及到的机构包括州会计事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各州会计事务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州的会计事务委员会和州会计事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是依据各州的《会计师法案》以及《统一会计师法案》成立的独立机构,由1/2或2/3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自愿者”组成。在全国层面的《统一会计师法案》只是一个范本法,不具有强制力。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根据《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对从事证券市场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有着很大的影响,但并不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日常监管,有权对证券市场的案件调查处理。曾于20世纪70年代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设立公众公司事务所管理部,具体负责监督事宜。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完全是传统的民间组织,没有专门法律授权,依照职业传统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和阅卷;组织后续教育;制定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和道德守则;组织同业互查,并负责会员自律性惩戒等。协会只管会员,不管执业牌照。
特别指出的是,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要在各州执业,需要通过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统一考试,再向各州会计事务委员会申请注册,尽管州会计事务所委员会主要由执业注册会计师自愿者组成。但这使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在各州之间、协会(会员)与政府之间形成了相互错乱的职能分割。
2.安然事件导致的体制调整。
《萨班斯法案》规定,成立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的监督机构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负责对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事务所进行监督。具体而言,其职责包括:负责对从事证券市场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登记;对从事证券市场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进行检查、调查和处罚;制定或直接采用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上市公司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以及职业道德守则等。应当指出的是,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作为非政府组织,考虑到职业管理的惯例和资本全球化下财务信息监管角色的独立性问题,总体上,在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上所扮演的角色是完善而不是替代。
安然事件之前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体制,不是西方多数国家一般意义上的政府(或独立监管机构)监督下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而是如美国审计总署(GAO)所言的“支离破碎”(Fragmented)的体制。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准入和监督,在州一级和联邦一级是分离的,普通资格在州一级,证券业务监管在联邦一级,从而大大抵消和分散了监管力量。而在证券市场审计业务方面,从形式上看,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同业互查等措施承担了自律监管,但这只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这样的监管机构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种谅解,法律并没有像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那样赋予行业协会对证券市场审计业务进行监管的职能,包括将违规会员撤销从业资格的权力。
安然历史
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安然事件是什么安然事件,是指2001年发生在美国的安然公司破产案。安然公司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商品和服务公司之一,名列《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的第七名,然而,2001年12月2日,安然公司突然向纽约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该案成为美国历史上企业第二大破产案。
一、事件起因:
2001年年初,一家有着良好声誉的投资机构老板吉姆·切欧斯公开对安然的盈利模式表示了怀疑。他指出,虽然安然的业务看起来很辉煌,但实际上赚不到什么钱,也没有人能够说清安然是怎么赚钱的。据他分析,安然的盈利率在2000年为5%,到了2001年初就降到2%以下,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回报率仅有7%左右。
二、破产过程:
也许正是这一点引发了人们对安然的怀疑,并开始真正追究安然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向。到了2001年8月中旬,人们对于安然的疑问越来越多,并最终导致了股价下跌。2001年8月9日,安然股价已经从年初的80美元左右跌到了42美元。
2001年10月16日,安然发表2001年第二季度财报(是第三季财务报表),宣布公司亏损总计达到6.18亿美元,即每股亏损1.11美元。
2001年11月1日,安然抵押了公司部分资产,获得J.P摩根和所罗门史密斯巴尼的10亿美元信贷额度担保,但美林和标普公司仍然再次调低了对安然的评级。
2001年11月8日,安然被迫承认做了假账,安然虚报盈利共计近6亿美元。
2001年11月28日,标准普尔将安然债务评级调低至"垃圾债券"级。
2001年11月30日,安然股价跌至0.26美元,市值由峰值时的800亿美元跌至2亿美元。
2001年12月2日,安然正式向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破产清单中所列资产高达498亿美元,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企业。当天,安然还向法院提出诉讼,声称迪诺基中止对其合并不合规定,要求赔偿。
三、事件发展
首先遭到质疑的是安然公司的管理层,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他们面临的指控包括疏于职守、虚报账目、误导投资人以及牟取私利等。
然后,一直隐藏在安然背后的合伙公司开始露出水面。经过调查,这些合伙公司大多被安然高层官员所控制,安然对外的巨额贷款经常被列入这些公司,而不出现在安然的资产负债表上。这样,安然高达130亿美元的巨额债务就不会为投资人所知。更让投资者气愤的是,显然安然的高层对于公司运营中出现的问题非常了解,但长期以来熟视无睹甚至有意隐瞒。
四、破产原因:
安然的崩溃并不仅仅是因为假账,也不全是高层的腐败,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急功近利,使安然在走向成功的同时也预掘了失败之墓。
安然的核心文化就是盈利,在安然,经营者追求的目标就是"高获利、高股价、高成长"。《财富》杂志撰文指出:正是由于安然公司的主管们建立了以赢利增长为核心的文化,经理们才有了很大的动力去涉险,安然追求的目标最后也只剩下一个,那就是赢利。
美国安然事件(要短小精悍的)2001年年初,一家有着良好声誉的短期投资机构老板吉姆·切欧斯公开对安然的盈利模式表示了怀疑。据他分析,安然的盈利率在2000年为5%,到了2001年初就降到2%以下,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回报率仅有7%左右。
经过调查一直隐藏在安然背后的合伙公司开始露出水面。经过调查,这些合伙公司大多被安然高层官员所控制,安然对外的巨额贷款经常被列入这些公司,而不出现在安然的资产负债表上。这样,安然高达130亿美元的巨额债务就不会为投资人所知,而安然的一些官员也从这些合伙公司中牟取私利。
2002年持续多年精心策划、乃至制度化系统化的财务造假丑闻迅速使得这个拥有上千亿资产的公司名声大噪。安然欧洲分公司于2001年11月30日申请破产,美国本部于2日后同样申请破产保护。公司的留守人员主要进行资产清理、执行破产程序以及应对法律诉讼,从那时起,“安然”已经成为公司欺诈以及堕落的象征。
安然的崩溃并不仅仅是因为假账,也不全是高层的腐败,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急功近利、贪婪冒险的赌场文化使安然在走向成功的同时也预掘了失败之墓。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指出的,安然的文化氛围里有一种赌场气氛。
扩展资料
安然事件发生后,美国社会对企业制度作了反思,意识到公司治理问题,是导致公司舞弊的根本原因。以下制度安排存在的缺陷,才是导致安然事件等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所在。
1、股票期权制激励了造假动机
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乃至员工发放公司股票期权,被认为是美国公司治理中十分成功的激励机制。但是,安然和环球电讯等破产事件使股票期权成为了公司陋习和治理混乱的象征。
2、公司独立董事形同虚设
为了防止公司高级管理层利用股权分散滥用“代理人”职权,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美国十分注重独立董事制。但安然公司的独立董事却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
3、审计委员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虽然,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早在1978年就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但是,安然事件充分暴露出美国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4、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存在缺陷
上述种种问题表明,美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也不是完美无缺的,特别是公司高管部门及高管人员有疏于舞弊控制责任的问题。
安然丑闻是什么
2001年年初,一家有着良好声誉的投资机构老板吉姆·切欧斯公开对安然的盈利模式表示了怀疑。他指出,虽然安然的业务看起来很辉煌,但实际上赚不到什么钱,也没有人能够说清安然是怎么赚钱的。据他分析,安然的盈利率在2000年为5%,到了2001年初就降到2%以下,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回报率仅有7%左右。
切欧斯还注意到有些文件涉及了安然背后的合伙公司,这些公司和安然有着说不清的幕后交易,作为安然的首席执行官,斯基林一直在抛出手中的安然股票———而他不断宣称安然的股票会从当时的70美元左右升至126美元。而且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如果没有离开董事会,就不能抛出手中持有的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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