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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扣除标准,劳动法工资扣除标准是什么

工资薪金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规定的普遍适用的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系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工资税前扣除依据实际发放原则,即收付实现制原则,企业预提的工资没有实际发放的不可以税前扣除。同时“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个税扣除标准是多少

资扣除标准50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工资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65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500—5000)乘3%—0=45(元)。

三、工资纳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元。

劳动法工资扣除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工资扣除标准: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经济赔偿。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2、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最低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克扣工资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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