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支付结算的种类有哪几种
支付结算的种类有哪几种
按照不同的标准,支付结算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1)依结算采用的形式划分
依结算采用的形式不同,结算可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其中,现金结算是指当事人直接用现金进行货币收付,了结其债权债务的行为。在我国,现金结算受现金管理制度的制约,限于个人之间和单位之间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收支以及单位对个人的有关开支。非现金结算是指当事人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的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的账户来完成货币收付以清结债权债务的行为,故又称为转账结算或银行结算。
(2)依结算采用的工具划分
依结算使用的工具不同,分为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两类。票据结算是以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作为支付工具来清结货币收付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非票据结算是客户间以结算凭证为依据来清结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如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等。
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存款人的委托,将款项支付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则。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4、其中托收承付方式,必须定有购销合同才能使用。
什么是支付结算
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包括支票、本票、汇票)、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支付结算作为一种要式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
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存款人的委托,将款项支付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则。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简述支付结算的作用
1、实施银行转账结算,用银行信用收付替换现金流通,促进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
2、银行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进行集中清算,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
3、扩大银行信贷资金来源;
4、通过银行办理结算,可以让各单位更好地遵守财经法纪;
5、避免现金结算而导致的现金运输丢失情况的损失;
6、减少单位不守信用带来的损失。
支付结算简介支付结算在广义和狭义程度上都有着很大区别。狭义层面来看的话,支付结算意思就是指公司或是个体户在经济交往当中可能会用到票据、银行卡等之类的结算方式,从而进行货款的支付和结算等行为。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手里转给另一方当事人。而广义层面上来看,支付结算主要就是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支付结算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于合同的顺利履行,是有着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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