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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有哪些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学历或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或4800的定额扣除。

3、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的部分,可在每年6万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4、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的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用800到1500的定额扣除。

6、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的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每人每月按2000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的扣除额度。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标准

(一)、子女教育

1.2019年个税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的子女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您和配偶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2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

具体由谁来扣除,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假如一个家庭中,子女教育每月有1000元的扣除额(即只有1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只是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如果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提醒大家的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二)继续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如果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不超过48个月)按月扣除;

(2)如果接受的是资格类的继续教育,且在纳税年度内已经取得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则可在取得证书的当月及以后月份可通过扣缴单位扣除;当然,也可以年度终了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而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这些培训之外的兴趣培训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每月可以扣除400元;如果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年扣除3600元。

由于接受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一般都已经就业,因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

但有一个例外,如果您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您的父母扣除,也可以由您本人扣除。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如果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享受扣除的起止时间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如果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取得的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您需要填报的是在此之后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

(三)住房贷款利息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或者您的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允许扣除。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如果您难以确定自有的住房贷款是否符合扣除条件,可以通过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等方式确认。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期间,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具体由谁来扣除,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选择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变更了。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享受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您需要保存好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

(四)住房租金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租了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您以及您的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您以及您的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均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按所在的城市不同分为三档:

(1)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如果是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则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如果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则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这里市辖区的户籍人口,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租金支出,具体由谁来扣除,需要有所区分。如果您和您的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申请扣除,并且是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果您和您的配偶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双方均在两地没有购买住房的,则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扣除停止时间为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当月。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您申请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妥善保管好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

(五)赡养老人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您赡养的老人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被赡养人年龄年满60周岁,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您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为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为非独生子女,需与您的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的方式,可以由您和兄弟姐妹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您和兄弟姐妹还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变更了。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并且采取了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扣除方式,则需要注意留存好相关书面协议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

(六)大病医疗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需注意的是,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支出,在2020年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具体由谁来扣,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的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照上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3.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共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所在城市按每月1500/1100/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非独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定项扣除,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个人所得税贷款扣除标准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贷款扣除标准是:

1、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茄陆的人,根据夫妻双方约定,可确定后,一个纳税年

2、享受房贷利息抵扣个尺老税的条件:本人或者配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颤困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

三、个税贷款扣除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个税贷款扣除标准是贷款利息实际发生当年,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额度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次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个税贷款扣除的条件是必须拥有住房,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为自己或其配偶在中国购买住房,此外贷款购买的房子必须属于第一套房子,必须仍然偿还贷款,抵押贷款仍在贷款利息实际发生的年份,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不能与住房房租专项扣除同时抵扣,也就是说,如果想用抵押贷款抵扣税款,你不能同时用住房租金抵扣税款,只能选择一个。扣除方式:1.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四、专项附加扣除商业贷款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中没有商业贷款只有住房贷款,如果是首套住房贷款,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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