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的公式是什么
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的公式是什么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残值)/2。
借:固定资产清理 34900=200000-165100——借贷差额
累计折旧 1651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适用的范围:
1、当净残值率较大时,要注意最后年度出现负折旧,宜从早采取平均年限法。
2、当双倍余额递减能正常用到倒数第二年,且不影响净残值,同时整个年度满足加速折旧法,则宜将双倍余额递法用到最后,不必拘泥于“最后两年”的限制。
3、当最后两年改平均法计算的结果与加速折旧原则出现冲突时,应服从加速折旧要求,可以改为提前年度进行折旧方法的转换。
为此,在实务中应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我们应当对固定资产各期折旧计算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划,特别是在处理最后年份的折旧计算时,应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以上各种因素,妥善处理好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变形各修正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会计更正。
双倍余额递减法如何计提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折旧额=年折旧率×每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折余:折旧以后的余额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第一年年折旧额=2/5×100000=40000(元)
第二年年折旧额=2/5×(100000-40000)=24000(元)
第三年年折旧额=2/5×(100000-40000-24000)=14400(元)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即:倒数两年),将固定资产账面折余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剩余价值在两年间平均摊销
第四年、第五年年折旧额=1/2×[100000-4000-(40000+24000+14400)]=8800(元)
【注意】固定资产折旧的时间范围: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下月见效)。——当月增加,当月不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
例如本题中,从2012年4月开始计提:
第一年:2012年4月—2013年3月
第二年:2013年4月—2014年3月
第三年:2014年4月—2015年3月
第四年:2015年4月—2016年3月
第五年:2016年4月—2017年3月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第二年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残值)/2
按照以上你的数据计算,第一个分录借方累计折旧的金额,应该是:80000+48000+28800+8300=165100才对
分录应该是
借:固定资产清理 34900=200000-165100——借贷差额
累计折旧 1651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扩展资料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尽管制度明确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恰当。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最后两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改用年限平均法,将倒数第2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这两年平均分摊。
就与加速折旧法类同,可让你在第一年折减较大金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假设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前期消耗较大,在后期消耗较少,为此,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速折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倍余额递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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