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性收入包括哪些?转移性收入包括哪些方面内容,包括哪些种类
哪些收入不计入转移性收入
不计入转移性收入的收入类型如下:
1、工资和薪水:这是最常见的收入类型,通常是通过劳动获得的。如果一个员工的工资直接支付给他,那么这部分收入就被视为直接收入,而不是转移性收入。
2、奖金和奖励:这可能包括年终奖金、销售提成或其他形式的奖励。这些通常被视为直接收入,因为它们是基于个人的努力或成就。
3、退休金和社会保障福利:这些通常是由雇主提供,以帮助员工在退休后维持生活。虽然这些福利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财务状况,但它们通常被视为一种保障,而不是收入。
4、租金和贷款利息:如果你把房子租出去或者从银行借款购买房产,那么你可以从中获得租金或贷款利息。然而,这些收入通常被视为直接收入,因为它们是在你的房产上产生的。
5、投资收入:如果你通过股票、债券或其他投资获得收入,那么这部分收入也被视为直接收入。因为这部分收入是由你的投资产生的,而不是你从其他人那里得到的。
转移性收入的类型
1、社会安全福利
社会安全福利是由政府提供的,通常包括退休金、残疾人福利、孤儿福利和无家可归者的福利等。这些福利是基于个人的工作时间和工资计算的,通常是固定的。
2、养老金计划
许多雇主提供养老金计划作为员工的一部分薪酬。这些计划可能基于公司的资金,也可能基于员工的个人储蓄。一旦员工达到一定的年龄或满足其他条件(如工作年限),他们就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
3、公共退休金
对于没有参加私人养老金计划的员工,他们的退休金通常来自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养老金计划。这些计划可能会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年龄和其他因素来计算他们应得的退休金。
4、租金收入
对于那些拥有房产并出租的人来说,他们的租金收入可以被视为一种形式的转移性收入。这种收入通常在房客支付房租时定期接收。
5、投资收入
一些人可能通过投资股票、债券或其他资产来获得收入。虽然这种收入不是立即支付的,但它可以在投资者决定退休时转化为退休资金。
转移性收入包括哪些方面内容,包括哪些种类
转移性收入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以及单位对个人的转移性收入等方面的内容的。它包括的种类有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
一、转移性收入包括哪些方面内容?转移性收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转移性收入加剧农村—城镇区域间的收入不平等,进而导致总区域的收入不平等,其原因除了各省市地区的财政状况差异所造成的转移支付差异外,根本原因在于城乡分割的,或者说歧视性的收入再分配制度。
提醒您,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局面,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政府转移性支付的分享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农村居民往往享受不到城镇居民在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待遇。
二、转移性收入包括哪些种类
转移性收入的种类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主要是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规费收入、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性收入有什么区别
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性收入的区别有:
1.财产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车辆、收藏品等)和不动产(如房屋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2.转移性收入就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转移性收入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转移性收入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转移性收入加剧农村—城镇区域间的收入不平等,进而导致总区域的收入不平等,其原因除了各省市地区的财政状况差异所造成的转移支付差异外,根本原因在于城乡分割的,或者说歧视性的收入再分配制度。
实践表明,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局面,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政府转移性支付的分享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农村居民往往享受不到城镇居民在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待遇。
扩展资料
转移性收入在《贫困户信息表》《扶贫手册》登记家庭收入和帮扶成效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登记,填写在相应表格内,仅用于统计口径计算。
在考核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脱贫标准时,转移性收入应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对待:
1、“三保障”类转移性收入不应计入家庭收入,目的是防止出现通过计算教育补贴、危房改造收入等算账脱贫、数字脱贫的情况。
包括危房改造资金,减免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补助等教育资助,代缴新农合补助资金,医疗报销费用,以及保险赔款、救济金、救灾款、抚恤金等。
2、帮扶的种苗、物资在出售前不计入家庭收入,比如:农药、化肥、饲料等。产品出售后,获得的收入计入家庭收入,帮扶的种苗、物资不作为成本予以扣除。
3、其他转移性收入,如生态补偿、奖励收入、慰问金、在外人口寄(带)回及农村以外亲友赠送的收入等应计入家庭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移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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