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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消费税?白酒消费税是多少

白酒消费税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以及其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白酒消费税是指白酒在生产环节所征收的相关税费,采用从量与从价复合计征方式进行征收。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

白酒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的消费行为,计征方法主要包括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以及复合计征。消费税的特点体现在: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一般情况下,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税负差异大;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

白酒的消费税怎么算

白酒的消费税计算涉及到几个因素,主要包括消费税税率、白酒度数和生产环节等。以下是详细的计算方法:

1.确定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因白酒度数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白酒度数在38度以上的,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而度数在38度以下的,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

2.确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为白酒的销售价格,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按照规定的扣除标准计算计税价格。

3.计算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消费税税额=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以度数为52度(38度以上)的白酒为例,假设每瓶白酒的销售价格为100元。那么,每瓶白酒的消费税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消费税税额=100元×20%=20元

也就是说,每瓶52度以上的白酒,需要缴纳20元的消费税。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即在白酒出厂时缴纳。对于进口白酒,消费税在进口环节缴纳。同时,各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计算方法请以实际税收政策为准。

销售白酒消费税是多少

销售酒属于消费税,对应税率为

1.白酒,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税率为240元/吨

3.啤酒,税率为250元/吨

(1)甲类啤酒,税率为220元/吨

(2)乙类啤酒,税率为220元/吨

4.其他酒,,税率为10%

(一)白酒

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粮食和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二)黄酒

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三)啤酒

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

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四)其他酒

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其征收范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

1.糠麸白酒是指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制的白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税。

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酿制的白酒。

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通过酒曲发酵),采用压榨酿制的酒度不超过12度的酒。

酒度超过12度的应按黄酒征税。

4.复制酒是指以白酒、黄酒、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如各种配制酒、泡制酒、滋补酒等等。

5.果木酒是指以各种果品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过滤酿制的酒。

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调配,冲加二氧化碳制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

7.药酒是指按照医药卫生部门的标准,以白酒、黄酒为酒基,加入各种药材泡制或配制的酒。

扩展资料:

消费税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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