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资金往来(什么叫清算资金往来)
什么叫清算资金往来
什么是清算资金往来
清算资金往来是指用于不同行之间清算的资金,如用于票据或跨行款项划拨的准备金(在人行开户),各行之间的清算代理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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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资金往来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资金往来单位,分别“同城票据清算”、“信用卡清算”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同城票据清算业务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提出借方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发生退票,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过退票时间未发生退票,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
提出贷方凭证,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退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提入借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误提他行凭证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提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提入贷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因误提他行票据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票或再提出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将提出凭证和提入凭证计算轧差后为应收差额的,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应付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发生的其他清算业务,收到的清算资金,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划付清算资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应收的清算资金;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的清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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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资金往来是什么意思
清算资金往来是指用于不同行之间清算的资金,如用于票据或同行款项划拨的准备金(在人行开户),各行之间的清算代理资金等。另外,在清算资金往来的过程中,要涉及到与清算资金往来借贷方的相关资质认证,还有保持良好的信用。
清算资金往来会涉及到借款和使用的两个主体,这两个主体就是清算资金往来借贷方,如果想使用资金并且合理投资,要有相关的资质认证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使用。清算的目的就是为了,对每一项欠款的去向和使用都有清楚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出下一步的决断,使得资金合理应用,应用到最合适的地方。
而信用是否良好是资金往来借贷最需要注意的问题,信用是一切的前提,只要是涉及到资金,都会对信用有一个前提考察,如果信用不良好,贷款无法进行,就更别说是以后的资金往来借贷了。
此外,根据新会计准则,共同类科目是指:既有资产性质,又有负债性质,这样有共性的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银行会计里清算资金往来和待清算辖内往来什么区别
清算资金往来,应该是因为不同金融机构(比如省分行这样的独立核算的机构)之间因为互相垫付资金,从而产生需要清算的需求。清算资金发生来源不同,应该分为本代它,它代本来进行处理。辖内往来应该不是用于清算用途,主要是同一省分行内管辖的分行,处之间资金来帐和往帐,称为辖内往来。换句话说,清算资金往来用于本机构与其他机构,比如如果从分行自下而上到总行进行清算的话,这个头寸就是分行和总行往来的。如果是总行方,清算资金往来应该是总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直接往来的,比如人行,银联,国际组织。辖内往来就是用于本分行辖内各行处之间资金往来的,辖内分为来帐和往帐。
拓展资料:
1.辖内往来是同一银行内上下级往来,清算资金往来是同城有交换号的不同银行之间的往来挂帐。辖内往来用于下级行向上级行缴款、领款、划款,以及上级行向下级行划款。清算资金往来用于提出代付、提入代付退票、提入代收退票。
2.清算资金往来是指用于不同行之间清算的资金,如用于票据或同行款项划拨的准备金(在人行开户),各行之间的清算代理资金等。
3.清算资金往来是指用于不同银行之间或者同一银行不同机构之间清算的资金,如用于票据清算或同行款项划拨的准备金,央行往来清算账户,各行之间的清算代理资金等。属于资产负债共同性科目。
根据新会计准则,共同类科目是指:既有资产性质,又有负债性质,这样有共性的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对于清算资金往来,按照清算规则,收到的清算资金,贷记本科目;划付清算资金时借记本科目。期末如果为借方余额,反映该银行应收的清算资金,即为银行资产;如果期末为贷方余额,则反映银行应付的清算资金,就是银行的负债。
4.清算资金往来会计处理方法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
本科目可按资金往来单位,分别“同城票据清算”、“信用卡清算”等进行明细核算。
同城票据清算业务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提出借方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发生退票,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过退票时间未发生退票,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
提出贷方凭证,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退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提入借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误提他行凭证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提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提入贷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因误提他行票据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票或再提出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将提出凭证和提入凭证计算轧差后为应收差额的,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应付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发生的其他清算业务,收到的清算资金,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划付清算资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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