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微企业需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吗
小微企业需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吗
需要。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扩展资料: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企业会计准则
哪些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即小企业):
(一)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
本准则所称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公司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
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
(二)经营规模较小;
本准则所称经营规模较小,指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
(三)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小企业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概念。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
小企业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一是规模小,投资少,投资与见效的周期相对较短,同样投资使用劳动力更多;
二是对市场反应灵敏,具有以新取胜的内在动力和保持市场活力的能力;
三是小企业环境适应能力强,对资源获取的要求不高,能广泛地分布于各种环境条件中;四是在获取资本、信息、技术等服务方面处于劣势,管理水平较低。
为了促进小企业发展以及财税政策日益丰富完善,形成以减费减免、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鼓励提前执行,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其在制定方式上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在核算方法上又兼具小企业自身的特色,尤其在税收规范上,采取了和税法更为趋同的计量规则,大大简化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
在利税影响因素方面,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也有了具体的改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适用于哪些企业
从适用范围来讲,企业会计准则要大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也可以选用企业会计准则。所以,我们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就可以选择了!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
各行业划型标准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二)工业。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以下。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
但有3类小企业不能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在市场上公开交易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
(二)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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