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社会服务

可回收金额?资产的可回收金额的定义

资产的可回收金额的定义

一、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二、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即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引起的下跌;

2、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等企业经营环境,或是资产的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3、市场利率或市场的其他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过时或实体损坏;

5、资产的使用或预计使用方式或程度,已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或提前处置该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5、内部报告提供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或将要比预期的差等其他情形。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

三、当固定资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另外,对于租出固定资产,如不具有转让价值,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否则不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在一年以上不可能使用该项固定资产、且不具有转让价值,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如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则不计提减值准备。

什么叫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严格的来说,可收回金额并不是指其现行的市场价值,而是指如果将该固定资产变现后实际可以收回的金额;所以,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认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当固定资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可回收金额是什么意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因此,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按照固定资产下列两个金额的较高者确定:

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可简称为“销售净价”,下同);

2、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前一个金额,反映了固定资产以处置方式收回成本,后一个金额,反映了固定资产以使用方式收回成本。

比如,某出租车账面价值12万元,对外“销售净价”10万元。由此初看,似乎应当计提2万元的减值准备,然而,持有该出租车的目的在于通过营运获得收益,单以“销售净价”作为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与持有目的相抵触。假设该出租车未来现金流量(包括营运收入扣除付现成本后的部分、处置净流入)的现值为20万元,可见,该出租车并没有发生减值。

综上所述,该出租车的可回收金额即为20万元,高于资产的账面价值12万元,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声明:本文由"麦兜兜"发布,不代表"叁陆信息"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360eip.com/soc/148312.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