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理论,什么是企业契约理论
契约理论的基本内容
契约理论的基本内容如下:
属于契约,即行为人双方达成的口头或书面的相关事项的责任、义务、权力的双方约定。契约不是合同,没有严格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口头契约因查无凭证,一旦对方反毁是无法追究的。但书面契约只要是真实有效的,且契约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一旦对方反毁,可通过法院走法律程序解决。
契约,最初是指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契约可以理解为“守信用”。契约的形式,可以分为:精神契约和文字合同契约。契约的对象,可以是:生意伙伴、挚友、爱人、国家、世界、全人类,以及对自己的契约,等等。
基本含义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契约是指“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1932年美国律师学会在《合同法重述》中所下的定义是:契约是“一个诺言或一系列诺言,法律对违反这种诺言给予救济,或者在某种情况下,认为履行这种诺言乃是一种义务”。
从法理上看,契约是指个人可以通过自由订立协定而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和社会地位的一种社会协议形式。契约的观念早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产生,罗马法最早概括和反映了契约自由的原则。例如:房屋买卖合同,以书面文字的形式来约束双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契约等同于合同。
什么是企业契约理论
契约即合同、协议。
契约理论,即关于合同关系各方地位、关系、方式、内容等方面内容的理论。主要原则:各方地位平等,自由协商一致形成约定,权利义务对等。
企业契约理论,即有关企业做为—种社会组织,在民事性质活动中,与其他社会组织发生民事关系时,有关行为、方式、内容应遵循地位平等、志愿、协商一致、诚信守约、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原则的理论。
心理契约的定义及理论是什么
“心理契约”是美国著名管理心理学家施恩(E. H. Schein)教授提出的一个名词。他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以及组织将针对个人期望收获而有所提供的一种配合。”它虽然不是一种有形的契约,但它确实又是发挥着一种有形契约的影响。
他的意思可以描述为这样一种状态:企业的成长与员工的发展的满足条件虽然没有通过一纸契约载明,而且因为是动态变动的也不可能加以载明,但企业与员工却依然能找到决策的各自“焦点”,如同一纸契约加以规范。
扩展资料:
一、包含内容
一般而言,心理契约包含以下七个方面的期望:良好的工作环境,任务与职业取向的吻合,安全与归属感,报酬,价值认同,培训与发展的机会,晋升。
心理契约的主体是员工在企业中的心理状态,而用于衡量员工在企业中心理状态的三个基本概念是工作满意度、工作参与和组织承诺。在企业这样的以经济活动为主的组织中,员工的工作满意度是企业心理契约管理的重点和关键。
心理契约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实现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并进而实现员工对组织的强烈归属感和对工作的高度投入。
因此,企业要想实现对人力资源的最有效配置,就必须全面介入心理契约的EAR循环,通过影响EAR循环来实现对员工的期望。所谓EAR循环,是指心理契约建立(Establishing,E阶段)、调整(Adjusting,A阶段)和实现(Realization,R阶段)的过程。
二、过程
1、E阶段
企业应了解员工的期望,并使员工明确企业及其所在部门的现状及未来几年内的发展状况,从而帮助其建立一个合理预期,促使其趋同预期而努力工作。
2、A阶段
心理契约建立在对企业未来预测的基础上,当现实与预测产生偏差时,调整不可避免。企业应及时与员工沟通,出现了什么新情况,所以期望其进行调整。特别当企业的状况发生重大改变以致引起员工的心理剧烈波动时,高层的及时沟通能降低员工的心理负担,降低负面影响。
3、R阶段
企业应及时考察实现程度,了解员工的合理预期在多在程度上已变为现实:工作环境是否如所希望的那样变好了?是否接受了应该的培训?职务变动了吗?薪水提高了吗?
哪些期望已经实现,实现的原因是什么?尚未实现的是源自员工的能力问题,还是企业方面的原因。这样一系列问题找到答案以后,企业就将随着员工进入下一个阶段的EAR循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心理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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