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 什么是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是什么
总会计师,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员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所以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通俗来说,就是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一般来说,设置有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当中,不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总会计师不是所有单位都有设置,而是在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中型私有企业中设置,其中,行政单位中,财政部门一般设置,如市财政局;一些开发区管委会设置;国有或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胡行地位的大、中型企业中必须设置。其他一些单位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不同于一般职务,需要具备一定的更多条件,其中包括:一是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会计师,不仅是财务会计方面的专家,更是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是必须的。二是原则性强、奉公守法。
总会计师是单磨做乱位经济技术干部,是专业人才,主要领导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经济工作,掌管着单位的经济命脉和财经大权,并负有严格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责任。因此,总会计师必须做到原则性强、奉公守法。三是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作为总会计师,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扎实的财务会计理论知识,还应该具有独立、全面地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协调处理各方面关系的能力和经验。因为总会计师不仅仅是专业人才,更重要的是单位高层次管理和决策人瞎档员,在管理能力、经验等方面应有更高的要求。
四是要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是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六是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总会计师责任重大、工作繁忙,必须要有健康的体魄。
总会计师的职责是什么
总会计师的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预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7、总会计师参与新产品、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扩展资料:
总会计师的权限:
1、总会计师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
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不同意总会计师对前款行为的处理意见的,总会计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2、总会计师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3、总会计师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收支工作可以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者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
4、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总会计师签署。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在本单位内部须经总会计师会签。
5、会计人员的聘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会计师
什么是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员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一、总会计师简介:
1、总会计师是在单位主要领导人领导下,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在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有利于加强经济核算和会计管理。
2、总会计师,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员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二、任职条件:
1、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成员,是行政副手,不同于单位内部财会机构负责人,更不同于一般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任职条件。这是确保总会计师制度的实施,发挥总会计师在经济管理中职能作用的重要环节。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2、总会计师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
声明:本文由"麦兜兜"发布,不代表"叁陆信息"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360eip.com/soc/148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