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和博弈?“零和博弈”是什么意思
“零和博弈”是什么意思
零和博弈,也称为零和博弈,是一种博弈论的概念,是一种非合作博弈。
指游戏中涉及的各方。在严格的竞争中,一方的获利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游戏双方的得失总和始终为“零”,并且两方之间没有合作的可能性。
零和博弈的结果是,一方吃了另一方,一方的收入是另一方的损失,整个社会的利益没有增加一点。他们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两者的大小完全相同,因此双方都想尽一切可能实现“损害他人”。
扩展资料
零和博弈也称为博弈论或零和博弈,它是从博弈论派生而来的。这意味着在游戏中,玩家输赢,而获胜者在另一方获胜,游戏的总分始终为零。早在2000年前,这种零和游戏就广泛用于竞争和与赢家和输家的对抗中。
“零和游戏规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因为在人类社会中,“零和游戏”存在许多类似的情况。与“零和”相对应,“双赢”的基本理论是“自利”而不是“受害人”。通过谈判与合作,结果都是令人满意的。
非零和博弈是合作博弈。游戏中各方的得失之和不为零,它不同于零和游戏。在经济研究中很有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零和博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零和博弈
零和博弈什么意思
零和博弈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
零和博弈(zero-sum game),又称零和游戏,与非零和博弈相对,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属非合作博弈。它是指参与博弈的各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故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
零和博弈的结果是一方获利而另一方损失,且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一分。也可以说:在零和博弈中,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二者的大小完全相等,因而双方都想尽一切办法以实现“损人利己”。
零和博弈的主要意义
对于非合作、纯竞争型博弈,约翰·冯·诺依曼所解决的只有二人零和博弈:好比两个人下棋、或是打乒乓球,一个人赢一着则另一个人必输一着,净获利为零。
虽然零和博弈理论的解决具有重大的意义,但作为一个理论来说,它应用于实践的范围是有限的。零和博弈主要的局限性有二,一是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常常有多方参与而不是只有两方;二是参与各方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不一定有人得利就有人失利,整个群体可能具有大于零或小于零的净获利。对于后者,历史上最经典的案例就是“囚徒困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零和博弈
零和博弈是什么意思
“零和博弈”是指参与博弈的各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
在零和博弈中各博弈方决策时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结果是既无法实现集体的最大利益,也无法实现个体的最大利益。除非在各博弈方中存在可信性的承诺或可执行的惩罚作保证,否则各博弈方中难以存在合作。
扩展资料:
事实上,游戏设计者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并不希望游戏是零和博弈。游戏设计者更多希望玩家之间能够有相互的对抗,并且玩家加入游戏后,就难以变得比参与之前更好。这样零和博弈的问题可以采用“非零和博弈”或者引入“极大/极小”来解决。
一种经典的非零和博弈叫“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是1950年美国兰德公司提出的博弈论模型。两个共犯被关入监狱,在不能互相沟通情况。
如果两个人都不揭发对方,则由于证据不确定,每个人都坐牢一年;若一人揭发,而另一人保持沉默,则揭发者因为立功而立即获释,沉默者因不合作而入狱五年;若互相揭发,则因证据确实,二者都判刑五年。由于囚徒无法信任对方,因此倾向于互相揭发,而不是同守沉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零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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