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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偶然所得税(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关于个人所得税和偶然所得税

1、 2005年10年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1600元,决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2007年12月29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3、个人所得税是的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的规定。但对于购买福利彩票、福利奖券和体育彩票的中奖所得每次在1万元以下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税发[1994]127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4、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假如:某某参加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竞猜活动中奖,获一台价值8000元的电视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20%=1600元

偶然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其个人所得税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奖发票中奖800元以下免征个人偶然所得税。其他均要全额征收。

偶然所得税定义:

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偶然所得包含哪些: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中奖所得,属于机遇性的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税率是多少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九项的解释,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偶然所得税率是20%,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纳税方式为支付方代扣代缴。

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个人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其个人所得税征免问题规定如下: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奖发票中奖800元以下免征个人偶然所得税。其他均要全额征收。

扩展资料

注意: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赠品所得为实物的,应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代扣代缴。

实际上,税法列举的偶然性所得是个人在非正常情况下得到的不确定性收入。我国过去对个人所得的征税都没有明确规定对个人偶然所得征税。

自1988年9月起,才有关于对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由于偶然所得的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偶然性和多样性,会对确定征税范围带来困难。因此,除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得奖、中奖、中彩等所得外,其他偶然性所得的征税问题,还需要由税务机关依法具体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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