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居屋区别?
公屋是指国家或者说公司,什么单位的房屋,居屋是自己买的或者说可以居住的屋子,公屋只能用来办工,开会等用的,而居屋可以用来居住,出租,买卖都是可以的,公屋私人和个人是没有权利买卖或者占用的国家或者公司单位的财产,以上就是区别
1、公屋: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惟以前者占大多数,本文亦针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其前身兴建的公屋。现在香港约有三分一居民、即200多万人居于房委会的67万个,及房协的15万个出租公屋单位。
2、居屋: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计划,Home Ownership Scheme)是香港政府的公共房屋计划之一,由香港房屋委员会兴建公营房屋并以廉价售予低收入市民。
计划於1970年代开始推行,为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楼宇的市民,提供出租公屋以外的自置居所选择,亦可让收入相对较高之公屋居民加快腾出公屋单位,供有需要人士居住。此计划内兴建的公营房屋称为居者有其屋屋苑,通申请公屋要求及备注:
1,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2、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3、收入不得超过政府制定之“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视申请人的家庭人数而定)。
4、有申请入住居者有其屋的个人或家庭,与超出“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的中产或富裕家庭,日后均永久不得申请公屋。
5、申请表格可到各区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交出后需要3至5个月内通知。
一般年龄越低,成功分配公屋的机会率就越低,等候时间也会相对较长。至于年龄超过60岁的独居长者可以以“高龄单身人士”而获得优先配位。租金一般会占该公屋住户每月收入约10个百分比,租金亦包括该屋邨之管理费,无须补地价。
根据政府最新定立之“公屋扣分制度”,如住客入住公屋后有多次高空掷物或私自养宠物等的记录,会因应情况而扣分。如被扣尽分数,该住客会被要求强制撤出原有的公屋,并判入住中转房屋
如果申请人因犯事而被判坐牢,会被取消公屋住客的资格。称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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