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2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2021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呢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应按照逐级累进的方式计算和缴纳。对于年收入14万元的个人来说,需要先扣除起征点(2021年为8000元),即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14万- 8千= 13.2万元。
然后根据以下适用税率进行计算:
-不超过3万元的部分,税率3%;
-超过3万元至12万元的部分,税率10%;
-超过12万元至25万元的部分,税率20%;
-超过25万元至35万元的部分,税率25%;
-超过35万元至55万元的部分,税率30%;
-超过55万元至80万元的部分,税率35%;
-超过80万以上的部分,45%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
首先要确定应纳所得额:13.2万- 8千= 12.4万
然后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不超过3000元:3000 x 3%=90元
超出3000元但不超出12000元:(124000- 30000) x10%=9400元
总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90+940=10490元。
注意,在实际退还时可能会受到其他因素影响(如社保、公积金等),具体数值还需参考相关政策规定。
202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法修稿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到了5000。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若未能及时关注、修改,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若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
个人所得税关系每一位自然人纳税人的切身利益。2020年,我国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顺利实施,个税改革尤其是首次个税年度汇算,进一步发挥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个税APP开始确认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
202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2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应缴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那么税率为3%,如果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6000-144000元的,那么税率为10%;
3、如果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44000-300000元的,那么税率为20%;如果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420000元的,那么税率为25%;如果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20000-660000元的,那么税率为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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